炎一紫微斗数系统班招生公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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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甲概论
紫微斗数原始设计不离“易”之理则,凡河洛、卦理、纳甲之法,皆与斗数布星及四化来源息息相关。纳甲理论乃是取法于月相,示象于八卦,定位于五行,合数于河图。
一、天文纳甲:
纳甲之法乃是以月亮之晦朔盈亏为依据,以象八卦,再纳以天干,以此显示八卦消息。以震、兑、乾、巽、艮、坤六卦,象征月亮的圆缺盈虚之消长,并以甲、乙、丙、丁、戊、己、庚、辛、壬、癸十天干分纳于八卦,表示一月这中日月的方位。
1、甲乙木--表示东方。
2、丙丁火--表示南方。
3、庚辛金--表示西方。
4、壬癸水--表示北方。
5、戊己土-表示中央。
二、纳甲天干:
体用论
一、理则:
2、四化象---生年四化为体,自化、飞宫为用:
生年四化---存在论(在数因缘)
自化、飞宫---时节因缘,时过则境迁而物换星移(时间因素)
3、宫位体用:
A、本命盘命宫为体,其余十一宫为用。
B、本命盘宫职为体,大运、流年宫职为用。
三、应用法则:先后天之互化义
1、由体入用--由生年四化(体),直接入(用)的论命方式。
例一:
例二:在天为象,在地成形。
2、由用归体:飞宫(交易)、自化(法象),回归本命--谓之「复命归根」。
例一:凡解说生年四化象,必合来因宫以作归根解释。
例二:飞宫交易之用归体
例三:自化使用的法象原理---复命归根